Ming

杯酒换笙歌——给《诗一行》给阿不太太

阿不:

谢谢你的评论,最开始那段读了好久,太有才了!!进了楼诚圈发现有才华的妹纸好多,作者如是,读者如是,特别开心。还有…我一点也不可怕,我特别可爱哈哈❤❤❤


尚舞朝歌:



三锦囊  换故人愿  入金陵城  一马慢踱  破红尘劫 




四杯酒  看痴人怨  念故人情  一语道破  听樨前雪 




五重塔  了江湖事  逐一人尽  一进佛塔  化玉破笼 




六弦琴  于人间苦  立万民福  一朝得见  有戚戚焉 




七步棋  赏江心月  过杨柳风 一酒更愁  拂杯中雪 




八字诀  搅风云变  陷不义疑  一脉同出  弃之敝屣 




九连环  设局局险  护步步安  一见欢喜  两生心花 




十里城  承世代泽  守终关险  一城为牢  与子同袍 




一行诗  送山万里  涉水千迢  一望痛心  目不同心 




两心誓  弃江山重  从江湖远  一伴终生  此生无绝




太太简直都是可怕的女人 竟然能写出这样的文字




喜欢二字啊 多么复杂又深重啊 
江心月 杨柳风 杯中雪 
这可怕的女人三个词就解决了 




小时候觉得猴子捞月这故事可笑,那么好的月亮,怎么能占为己有呢。那么远的月亮,怎么能够得到呢。但是后来知道就是这样的感觉 。
喜欢他就是觉得他哪里都好,鼻子眼睛在他脸上就是好看了一些。长身玉立,英姿雄发,可他又眼似温玉,深情柔波。
初樱花枝后比花更动人的他 ,清冷晨光中比风更孤寂的他 ,雪满阶前比雪更痛心的他。像江心月,近得就在眼前,可是又远的碰不到,一碰就碎。远得跨过山长水阔,脆得染指琉璃风月。
或者是他骑一匹老马缓缓而来,嘴里念叨着呓语样的诗。不肯住进府里是他,打包进府自当家也是他。一派风流是他,心细如发也是他。
当一袭白衣因为他染上了血污,那就比江心月更远了,连见也不想见了,生怕这月因为稚子无意弹出的石子用波纹搅扰。
但是江心月,因你而圆,因你而亮啊。




枝叶拂青烟,可是杨柳本就如烟。
假装不在意,可你本就喜欢。
和美人喝喝酒听听风,那叫风流;美人见一个喜欢一个,那叫无耻。可惜这一身风流骨,前半辈子喝遍了酒听尽了风,也没走上这一遭。喜欢啊,你得真的遇见,才知道痴嗔怨恨多么折磨人。有一天可以的话,蔺晨真应该带景琰去见潇湘湘,那姑娘也等的苦,美人榜首,不过喜欢二字。姑娘一定满眼欣慰,白猪终于会拱菜了,当真是一棵上好的白菜,居然觉得给猪有点可惜。爱过,怨过,苦过,痛过,才不枉走这一遭。
青阙对柳枝也好,杏枝对青阙也好。杨柳风一过,痴嗔怨恨皆散,相守不过后半生,比什么都值。




酒有梦海棠,船儿摇,但最凶不过情丝绕(不污要优雅),来的实在,戳破了窗户纸,我们安安心心发狗粮。
雪有阶前雪,关外雪,但最冷不过梦醒时分宫外忽起的雪。还了海晏河清,还了政治清明,还了安居乐业,可惜,自己什么都没有。
梁帝太看不透,静妃太看得透,你说这俩人的儿子是看得透还是看不透。七年都被蒙在鼓里,谁也怨不得,反倒要庆幸互相足够信任,才不至于活得煎熬。
哪杯酒配哪场雪,都不一样,不能一样。
人来到世上什么都带不来,离开世上什么也带不走。可是谁也做不到活得不斤斤计较。这杯酒一定要配这场雪。就像蔺晨一定会栽在景琰萧景琰身上,萧景琰也一定会懵在蔺晨面前。得斤斤计较,不然好好的人,说没就没了。




杯酒换笙歌,蔺晨用江湖风流换景琰朝堂安稳,景琰用万里江山换和蔺晨余生相伴。两个人都舍弃了最重要的东西,还能说什么呢。喜欢当然是有代价的,不能付出代价不一定是不喜欢,可是付出代价了,那一定非常非常喜欢。




欣喜于太太又能给我们一个这样的世界,每个人都和原来的世界里无二,但故事都不一样。
出彩的配角很多,太太拿捏得好。并不是每一个配角的存在都仅仅为了绿叶配红花,他们都有自己的故事和世界,每个人都是一份深情,每一份深情,都将这个故事填充的更加完满,更加动人。
喜欢庭生,他明明是那么善良的孩子,善良的让人心疼,把每一份恩情牢记在心,他怎么会反呢。太早地看尽人间百态,难免心理扭曲,但是庭生是多澄澈的一个孩子啊。承恩,这的确是恩,但也的确是他应得的,他固执地把所有的好都认为是恩,又固执地以为飞蛾扑火可以救下他珍惜的人,这劲头倒真像他那个榆木疙瘩的义父。宫墙高深,澄澈如此不易。
喜欢柳氏,一个柔弱女子,原本应该在宫中度过此生,把袅袅婷婷熬成端庄沉稳。万般的勇气,让她敢于撞破笼子,去追求自己的喜欢。也是她,在景琰还没明白喜欢是何物时,明明白白地教给了他喜欢二字,不过万里追逐的勇气。她也善良,若是景琰也喜欢她,那她心里一定愧疚不已,还好他不喜欢她,她心里轻松许多。能和喜欢的人一起度终生,多不易,感谢太太能给她这样好的结局。
最喜欢是季无心,这种我喜欢你,与你无关的事,有几个人干的出来还能干得还能那么理直气壮天衣无缝。把自己苦成这样,几个人干得出来。他叫无心,他本来无心,可是遇见了喜欢,就一下子有了心,在胸膛里扑通扑通,真切又炽热。花不寻,不寻花。谁也不想死,他也不敢死,那么深的执念,估计也渡不过忘川河。莫轮回啊莫轮回,忘川河渡不过,如何轮回,不如留在人间。看顾尊娶妻生子,独尊武林,还有什么比看着喜欢的人幸福更好的事呢,虽然这幸福里没有他,还是会很难过。可是能陪在他身边,已经很幸福了。就这样掩于岁月,止于唇齿。




每一个人我都喜欢,哪怕是反派,他们都有自己执着的东西,也有脆弱的灵魂,有血有肉,而不只是绿叶。




太太好像格外喜欢这样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情节。
嘿嘿嘿,巧了,我也喜欢这样把人虐的死去活来还能搞成HE的情节。
记得殊途让我难过了很久,一想起来电话亭的告别整个人都萎靡不振,同学说我像嗑药嗑过了劲一样。。。
我从来没觉得大团圆是多烂俗的情节。悲剧固然震撼人心,可是生活已经不易,何必在另一个世界里给自己找不痛快呢。当然,虐虐有益身体健康,可我还是希望能被狗粮塞到撑!




给大大比一万颗心!激动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阿不 艾特太太
有缘再聚!!
另外,太太简直是拖延症神之福音!我的钱包已经饥渴难耐了,啊,本子!!![狼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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